今年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连日来,宜宾市翠屏区组织开展“法治护绿 守护乡愁”主题活动,通过名木古树巡检、发布司法保护令、法治宣传教育等形式,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的生态和法治屏障。
3月31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联合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在宜宾市一曼中学校、赵一曼故居举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挂牌暨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宣传贯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引导宜宾市一曼中学校1300余名师生和赵一曼故居周边群众、游客树立“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
在宜宾市一曼中学校,工作人员开展“古树保护的意义与科学方法”“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宣讲,为校园内两棵树龄逾170年的樟树进行挂牌保护。活动现场,学校师生共同参与承诺签名,让法治精神与生态理念在校园中生根发芽。在赵一曼故居,工作人员为宜宾市唯一一株名木桢楠挂上司法保护标识牌,司法人员进村社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呼吁村民、游客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共同营造爱护古树、保护古树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翠屏区现有古树名木214株,其中名木1株、一级古树1株、二级古树10株、三级古树202株。“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树名木;禁止通过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3月12日,翠屏区法院在翠屏区合江门广场发布《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针对全区古树名木提出8条禁止性条款,并为古树名木挂上“司法保护标识牌”,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直观认识到破坏古树名木的严重后果。
近年来,翠屏区积极探索古树名木协同保护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实行“一树一牌”“一树一策”“一树一档”管护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多措并举推动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林业和竹业、市政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等举措,确保辖区古树名木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遗产。”翠屏区法院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