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廖某因多次违反和解协议,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并且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2023年11月,被执行人廖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周某借款5万元,但归还期限已过,廖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悔和推诿。2024年8月,周某不得已将被执行人廖某起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再一次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但廖某依然未按期支付。
2025年2月19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信息均显示无可供执行,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却躲避执行,拒绝报告财产,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拒绝到庭接受财产调查,案件陷入了僵局。
4月25日下午5时许,申请人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了被执行人行踪,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带到法院,责令其自觉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表示,现在无钱履行义务,但对其搜查发现其手机微信有可供执行余额,并且其微信流水足以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被执行人仍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唐某做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