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万源市白沙镇青龙嘴村 “135”工作法 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来源:万源市白沙镇 作者:金广超 发布时间:2024-01-11 10:11:36

青龙嘴村位于白沙镇东北部,距政府驻地3公里,由原白沙镇青龙嘴村和太阳坪村合并而成,幅员43.8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小组、981户3869人,其中党员43人。近年来,白沙镇青龙嘴村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运用“135”工作法,全面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实现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重大突破。

QQ图片20240111101218.png

坚持“一个引领”,激活集体经济“一池春水”

坚持顶格推进,以党建为引领,着力健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组织体系,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有效带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一是将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对集体经济的领导作用,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是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负责加强协同指导,“双书记”联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在集体经济组织和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将作用发挥在谋发展上。以党支部牵头,党员为核心,群众为主体,建立“党支部+党员+群众”三层联动机制,形成“点、线、面”结合,齐抓共管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搭建红色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联席会、沙龙座谈等形式,科学谋划发展项目,有效促进集体经济良性发展。三是将监管放在决策上。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对集体经济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民主监督。拓展集体经济外部监督渠道,组织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集体经济项目开展评估、审计,确保集体经济健康运行。

QQ图片20240111101234.png

聚焦“三方共建”,助力集体经济“破茧蝶变”

立足本村实际,青龙嘴村积极探索“村集体+企业+村民”模式,凝聚优质企业力量,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创收赋能,带动村民增收致富,逐步实现了企业、村集体、村民三方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一是政府搭台,项目共建。围绕解决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难问题,通过政府搭台、村企合作、村民参与的方式,建成集“生态农业、采摘体验、康养度假”于一体的生态水果采摘园项目30亩,集“吃住行游购娱”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项目1个。二是三方发力,齐抓共治。村“两委”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编制实施方案,通过畅通就业渠道,保障企业用水用电用地等问题。村民参与集体经济项目日常维护,通过召开党群联席会、村民大会、股东大会等为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企业携资入驻,盘活土地人力资源,带动周边村民就业增收。三是利益联结,红利共享。项目发展兼顾“三方利益”,确保村集体、企业、村民共享建设成果。整合闲置资产、资源入股,培育“村集体、企业利益共同体”,招募优质企业合伙经营,让沉睡的资源变成村民致富的源头活水。通过“优质企业+集体经济项目+村民”等模式帮助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在家鼓起“钱袋子”。

QQ图片20240111101250.png

实施“五项举措”,推动集体经济“一路生花”

青龙嘴村依据《白沙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立足本村实际,建立实施五项工作举措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合力。通过党群大会、院坝会、座谈会等凝聚共识,引导干部群众从传统思维模式中走出来,摒弃“等、靠、要”思想,做到外取“真经”、内换“脑子”,牢固树立不抓集体经济就是失职、抓不好集体经济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二是立足自身优势科学规划。依托青龙嘴村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吸引社会资金130万元,建成草莓园、李子园110亩,游乐场1个、停车场1处,生态农庄12家,年接待游客3万人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固本强基。邀请达州各县、市、区人才来青龙嘴村现场交流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组织干部赴外地“取经”,开眼界、拓思路,提高干部适应市场、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四是利用扶持资金借势发展。精准妥善利用中省扶持资金100万元建设集“生态农业、采摘体验、康养度假”于一体的生态水果采摘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葡萄园30亩,2023年创收15万元。五是规范利润分配共享红利。探索建立“4141收益分配模式”,集体经济经营利润40%按照成员享有的股份份额分红、10%提取集体公益金、40%用于集体经济持续发展、10%奖励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功之人。(金广超)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